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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朋友們~~
你們買東西有關自己的權益的內容一定要每個月檢示一遍;
要不然你們自己辛苦所繳的都會變成別人的~~~
我們跟這個業務員己經認識了超過了將近十年以上跟他買了四
台車子所有的保險都是跟他保的,我不是有跟他買我現在開的那
台箱型車嗎,到去年我的車子車窗被打破,車子的最主要電腦
被拔走了這個就發生在滙豐保養廠附近(差一多一個紅綠燈)
叫他們幫我拖去修理.這樣的距離要1500元,就因為當初
買新車的時候沒有送我拖吊卡害我平白損失,,(我是事後才知
道買車有送拖吊卡的,他都沒有跟我們說.太機車,氣死我了
枉我爸信認他結果被黑那麼多這樣就算了,居然我爸那台車子的
保險保了十幾年昨天才發現汽車傷害險受益人是寫承辨人員的名
字而不是寫我家的認何一家屬(快中風了)打電話去問答案居然
是說寫這個受益人是沒關係的,據我所知強制險是沒有所謂的
受益人.受益人是開車的那個人.可是那個傷害險是我們額外
加保的受益人再怎麼寫錯也不該寫承辨員的名字,我不知他們有什
麼關係.打電話給我的業務員,我說我要打去客訴他居然說鄭小姐
不要做的那麼過分,留個飯碗給人家吃~~又是我的錯氣死我了
做一個保險員怎麼可以把受益人寫自己呢?這是犯了偽造文書罪
口氣還這麼差,沒告他算不錯了還跟我說我做的太過分~~
(我到現在還 是懷疑他們不是兄妹就是父女關係)
我們今天是沒發生什麼事,要是發生了我們到時候可能什麼也
沒有,因為保單內容很清楚受益人是指定那個人,這個讓我懷
疑他們有什麼企圖耶~~€
趕快拿你們手上有關自己權益的保單檢示一下,還好我發現的早
這樣的業務員打死我也不會再跟他買車了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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